校属各单位:
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防控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湘教通〔2020〕13号)和《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要求和上级指示,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将做好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成立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后勤和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后勤处,联系人:聂娇蓉,联系电话:13875158003,7186019。学校值班电话:7186016。
立即启动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舆情应对与引导等预案,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建立疫情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处置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省教育厅值班室、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二、积极落实防控措施
师生员工积极做好个人防护,尽可能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多拥挤的地方,必须前往时应佩戴口罩。寒假期间不鼓励学生找工作、实习。师生员工尽量不要参加同学、亲朋聚会,呆在家里,通畅空气,看书学习。寒假期间,未经上级教育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
师生员工如有发热、胸闷、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特别是发病前去过武汉的,应戴上外科口罩,及时到辖区医院发热门诊或急诊科就诊。教职工应将就诊情况主动告知部门负责人,学生应主动告知辅导员。
各教学院督促辅导员要跟所带班级学生及时联系,提醒学生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假期不要急于返校;国际学院要加强对外籍学生的防控排查;各教学院要做好武汉籍学生和近期去过武汉的非武汉籍学生的摸排,安排专人及时填写《寒假期间学生情况摸排表》,并报学生部。学生部联系人:王平媛,联系电话:13873668254。
保卫处要加强校园人员及车辆进出防控和维稳应急备勤值班工作。后勤处负责给寒假期间值班的保安、后勤等人员配发口罩。
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上级安排确定,请及时关注学校通知。
三、进一步搞好校园环境卫生
在春季学期开学前,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组织开展好爱国卫生运动,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全方位进一步搞好学校环境卫生条件,推进教室、宿舍、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厕所等重点区域和场所环境卫生改善整体行动,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为广大师生创造卫生、整洁、健康、文明的校园环境。
四、加强防控宣传教育
把握春节前后、寒假、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等重要时段和节点,通过向学生和家长发布提示等形式加强宣传教育。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严格落实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了解防治知识,引导师生科学做好防护,保持充足睡眠,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各师生员工要通过官方途径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做好药防、技防,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月23日